木結構工程

木結構是單純由木材或主要由木材承受荷載的結構,通過各種金屬連接件或榫卯手段進行連接和固定。這種結構因為是由天然材料所組成,受著材料本身條件的限制。
中國早在 5 千多年前的石器時代就已出現木構架支承屋頂的半穴居式建筑,以后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發展和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穿斗式和梁架式建筑。西方也從古希臘、羅馬原始木支承結構發展到后來的桁架式木屋架建筑和具有西方特色的木框架填充墻建筑。至今這兩種木結構體系仍在東西方的民居中被廣泛采用著。
另外,尚有以原木疊置作墻的井干式結構房屋被產術地區所采用。木材的主要特性是體積密度小、導熱系數小、加工方便,有一定的強度和韌性,并對人類有親切感。缺點是易燃、易腐、易蛀和材質不勻等。
內部輪廓中國木結構體系歷來采用構架制的結構原理:
內部結構:以四根立柱,上加橫梁、豎枋而構成“間”,一般建筑由奇數間構成,如三、五、七、九間。開間越多,等級越高,紫禁城太和殿為十一開間,是現存高等級的木構古建筑。
立面:立面上劃分三個部分臺基、屋身、屋頂。
屋頂:其中官式建筑屋頂體型碩大、出挑深遠是建筑造型中重要的部分。屋頂的形式按照等級分為單坡、平頂、硬山、懸山、廡殿、歇山、卷棚、攢尖、重檐、盔頂等多種制式。
斗栱:是中國木架建結構中的關鍵部件,其作用是在柱子上伸出懸臂梁承托出檐部分的重量。
外部輪廓:多層臺基,色彩鮮艷的曲線坡面屋頂,院落式的建筑群,展現廣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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